訂車程序

1. 預約訂車

a.台灣客戶

  • 如承租人在高雄市,煩請親自來公司辦理訂車手續。
    【 必帶證件:承租人之身分證及駕照正本 】
  • 訂金至少須付1000元 /春節訂金為租金的50%
  • 確定欲承租車種及使用天數後,請於訂車之後2個工作天繳付訂金。訂金匯款完成,請盡快打電話到本公司確認。
  • 如要傳真收據至本公司,敬請務必留下承租人之聯絡方式,以方便作業。

b.外國客戶

請攜帶護照、有效國際駕照、出入境表,並請將您的外國電話申辦漫遊,或到台灣後申辦台灣電話號碼。另外,春節連續假日須預付租金的50%為訂金。

2. 訂金付款

  • 預約租車需於二日內完成訂金匯款,餘款於取車時付清。
  • 本公司以收到訂金優先保留車輛。
  • 租金均為未稅價,如須開立發票,需加收 5% 營業稅。
  • 逾時費用:每小時為原定價日租金十分之ㄧ,超過 6 小時應承租一天。
  • 若須取消訂車時,請事先來電通知服務人員。
  • 連續假日及國定假日預約訂金恕不退還。
  • 逾時取車請勿超過30分鐘。假日逾時取車以預約時間開始計算。
  • 取車當日通知退車,訂金不退還且不再保留車輛。

3. 取車

  • 取車時,請出示駕駛人之身分證、有效汽車駕照正本。
  • 國外旅客請出示護照、有效國際駕照及出入境表。
  • 若有証件不符等因素,本公司保有出車決定權。
  • 若預定車輛遇不可抗拒因素無法出車時,本公司得以其他車輛代替。( 車種依本公司規定加價或減價 )
  • 超過取車時間 1 小時,若無事先告知,視同取消訂車,本公司有權力更改轉租他人,並沒收全數訂金。

4. 用車

  • 本公司全車種皆配備 CD 音響,請客戶自備 CD ( 可支援 MP3 格式 )。
  • 若需要續租時,請務必提前告知,以便後續作業。
  • 車輛使用之燃油應由承租人自行負擔,還車時油量若少於出車時油量,應負責補足。

5. 還車

  • 請記得取回車內個人物品,若有損壞或遺失,本公司不負擔保管之責任。
  • 本公司營業時間到晚上 10 點半,如超過營業時間, 隔日還車則需多租一天。

6. 租車條件

  • 須年滿20歲,備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及汽車駕駛執照正本。

7. 其他

  • 為了讓下一位顧客享有清新的用車環境,車室內請保持清潔。寵物須裝在寵物專用箱 ( 籠 ) 內始得載送。還車時若車內有寵物便溺,需負擔最少 500 元以上之清潔除臭費。
  • 車室內有燙傷、刮痕、設備缺損…等情形者,須照價賠償。
  • 任何造成車輛延誤出租之行為,承租人均須負擔該期間內所有營業損失。
  • ( 806 ) 高雄市前鎮區凱旋三路 115 號
  • 服務電話 07 - 7159637     07 - 7159638
  • 營業傳真 07 - 7171352